为全面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特别是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能力,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按照学校教学管理文件规定,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岗位练兵制度如下。
一、岗位练兵由本部门组织,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青年教师是岗位练兵的主体。
二、岗位练兵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可以通过集体听课的形式,也可以对开展岗位练兵教学的教师进行录像,并通过电视进行播放,全体教师进行点评,帮助讲课教师查找问题,总结经验。
三、所有新教师上讲台正式讲课前必须通过岗位练兵并达到授课质量要求。
四、参与岗位练兵的教师应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弥补自身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高级职称教师应在岗位练兵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马克思主义教研部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