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请假管理办法,结合本部门工作需要,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如需调课,按教务处规定办理。
二、每星期三下午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部门领导请假。如果星期三部里没有集体学习活动,由秘书提前通知。
三、全校性的大会必须参加,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四、部里集体活动应积极参加,如因事不能参加,需事前请假。
五、在以上学习和集体活动中如有一次无故缺席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六、每月向学校人事处上报考勤情况统计表。
七、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马克思主义教研部
2010年9月